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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转入
①凡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一律按我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按我省新生报名参加考试。若原考专业在我省尚未开通,可转入相近专业。
②凡原转出省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我省,其免考课程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以免考。如考生要求免考课程名称与要求相近的课程,应按我省课程免考的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③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④2008年12月31日前,已转入我省所在地市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地市考办查询其转考信息;已转入省但未转入所在地市及2009年1月1日后转入的考生经原省考办确认转出后,可通过上网选择导航条上的“外省转入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外省转入情况,若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即可,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若查询不到,可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联系。
⑤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收考生自带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