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委会通常由以下成员组成:
1. 团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代表支部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传达指示,并提交重大问题供讨论。
2. 副书记(如有设置):在支部书记缺席时代行职责,或在支部书记负责特定工作时协助。
3. 组织委员:负责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发展新团员,管理团员花名册,收缴团费等。
4. 宣传委员:负责思想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学习活动,办好黑板报等。
5. 生产委员和文体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别负责组织生产相关活动和文体活动。
团支委会成员数量通常根据团支部团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团员人数在七名以下的支部可以不设委员会,只选举支部书记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