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在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通常会关注以下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开展及考核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 :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生产教育的经费安排。
安全设施和设备 :
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情况,包括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重大危险源管理 :
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隐患排查治理 :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隐患整改的“五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是否得到落实。
应急管理 :
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的实施情况。
特殊作业管理 :
特殊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的风险核查和规范执行情况。
其他方面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的隐患。
安监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以上内容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其他相关法规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