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设区、不辖县是因为它原本只是一个县。
1985年之前,东莞叫东莞县,与深圳原隶的宝安县一样,都隶属于惠阳专区。
1985年,东莞市撤县建市,成为了县级东莞市。三年之后的1988年,县级东莞市才被正式升格为地级市。因为其区域面积只有一个县的规模,升格为地级市时也没有并入其他县或者县级市,所以由县级升格为地级之后的东莞市,并没有设置市辖区、也没有下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
东莞市没有市辖区、没有(县级市/县等),东莞市就是个地级市,东莞市下设的是镇,有4个街道,28个镇,除了东莞以外,还有中山市也是这样的,有6个街道,18个镇
东莞没有市辖区,而是下辖4个街道、28个镇。其中,莞城、东城、南城、万江4个办事处属于东莞市辖区,而28个镇则包括长安、虎门、厚街、大朗、黄江、中堂、麻涌、高埗、石碣、石龙、企石、石排、常平、洪梅、道滘、沙田、凤岗、谢岗、横沥、寮步、桥头、东坑、清溪、塘厦、大岭山、望牛墩、樟木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