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记)凭证=暂住凭证居住登记凭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已办理居住登记的证明。
大部分地方规定要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才能申领申领居住证。在长沙,居住登记要满半年才能申领居住证。扩展信息:居住登记凭证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登记凭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已办理居住登记的证明。公民办理居住登记后申请出具《居住登记凭证》的,公安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对居住登记信息进行调查,信息属实的出具凭证。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单位或公司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住址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窗口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凭证的一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