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档案发回原籍。
市区的生源回市,县里的生源回县。具体情况是:
1、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
2、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3、各市、县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一般将档案办理到人才交流中心比将档案留在学校对学生而言要方便得多。
在外省上大学,毕业后档案有两种主要去向:
1、回你原籍所在地的县级人事部门;
2、将档案调到你工作单位去(单位无保管权限的话,可以放在有保管档案权限的上一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