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针对过年期间的补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的申请条件:-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实现就业,或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
- 新招用员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20日期间,新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异地务工劳动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相关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保满3个月,可以享受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以上信息请参考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相关公告。
根据最新政策,东莞市正式推出了过年补贴政策。申请条件为:
1.符合东莞市户籍,且在东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在东莞市企业中正式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并且已在企业的员工台帐中确立。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登陆东莞市政务服务网站,进行过年补贴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过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