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赣州公积金离职后可以提取当时累计的个人公积金总额及其对应的缴存利息,但需满足提取条件,如购房、还房贷、支付子女教育、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
若未满足上述条件,则需满足再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条件后才能提取,且提取比例不得超过现有公积金资金余额的50%。因此,公积金离职后可全部提取的情况较为少见,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赣州公积金离职后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全部或部分提取。如果在缴纳公积金的时间不足5年,只能提取个人部分和利息;如果缴纳5年及以上,则可以同时提取个人和公司部分和利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限制和手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操作需要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赣州公积金离职后可以全部提取,但需要满足条件。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离职后可以全部提取的条件包括:职工在单位参加公积金累计缴存满12个月、未再次参加公积金或已转入其他地区公积金中心;职工被裁员或公司倒闭,失业超过3个月、未再就业。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