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税号开错了不能抵扣了吗

2024-03-15 18: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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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抵扣,只能作废重开.最好是退回重开,否则即使你不抵扣,当普票使用,估计到后来还要麻烦的,可能要被税务局协查。

进项发票企业名称开错了,税号正确,可以认证抵扣吗?

认证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84位密文解密后的数据与同一张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间、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七项数据比对,全部相符就可以.因此公司的名称开具错误认证时不受影响,不过现在对发票的抵扣要求是很严格的,是不是需要重开还是由购货方咨询一下税管员,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可左可右的事,税管员的意见最重要。

开具负数发票,可以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通知的规定处理(14-19条):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