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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申报表可按照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填写。
收缴标准如下:(一)单位负担部分按照上年年末在职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留聘用人员)人数,每人每月4元;(二)个人负担部分以每户每月6元测算,具体标准为在职职工每人每月3元、离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2元。
拓展资料
垃圾处理费,按省税局的政策计提交税处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11]1号)文件规定,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请各纳税人在4月份和5月份申报期内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款(网上申报或办税服务厅申报均可),逾期申报缴款或者未足额申报缴款的将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以江苏省徐州为例:2012年度各项基金征收标准:
防洪保安资金:1、按人数:10元/人;2、按销售收入:由于网上基金费申报表里税率0.1%是全省统一的,所以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依据是按上年销售收入分成四段(上年销售收入:
1000万元以下按0.04%征收、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0.02%征收、超过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按0.01%征收、超过5亿元的部分暂免征收)计算出应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合计数除以0.1%后的数据填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5.2元*上年职工人数*100%(税率);
工会经费:上年度职工人数*10200*0.8%;
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0.5%;
生活垃圾处理费: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48元。防洪金中按销售征收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按职工人数征收部分个人负担,其他基金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