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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销售额标准如下:
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
按次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每次(日)销售额未超过300-500元(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免征增值税。
建议:
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
这些政策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较大的税收优惠,有助于减轻其税收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合法享受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