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服务与仓储服务涉及的增值税区分是什么

2024-04-17 18:49:00
期货之窗
期货之窗认证

期货之窗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通常不提供人员进行保管。一般纳税人提供上述仓库租赁服务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则适用征收率5%。而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换言之,就是如果企业将不动产出租给其他企业或他人使用,同时提供人员进行保管服务,承担保管责任,不属于不动产租赁,而是属于仓储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仓储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

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理解为贵司承租上述仓库属于租赁不动产,如果供应商取得的此仓库属于财税[2016]36号规定的老项目,根据规定是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5%,故对方开具5%的发票。

综上,从发票税率开具的合规性角度观察:如果上述仓库对供应商而言是老项目,且供应商选择针对不动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故开具5%的发票是符合规定;除此之外应该是不会的,建议退回重开;从发票内容角度观察,基于业务内容与实质的角度,我们更建议贵司与供应商协商开具仓库租赁服务发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