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大小按小区住宅建筑面积划分:
1、住宅个区总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下的,且供电容量小于315kVA的,可只留箱式变位置,箱式变的占地面积5米×4米,同时在其四周应留有l.5米走廊,作为电气设备操作通道及接地与基础用地。
2、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7000~13000平方米的,应留有配电室位置,配电室的建筑面积为60~90平方米。
3、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13000~25000平方米的,应留有小区配电室位置,配电室的建筑面积为90~130平方米。
4、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25000~40000平方米的,应留开闭所兼配电室位置,开闭所的建筑面积为130~160平方米。
5、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的,应留一座开闭所位置,开闭所的建筑面积60平方米,配电室的座数和建筑面积按本条(2)至(4)项规定确定。
配电房大小是有一定规定的,一般最小的也要两平米以上,而且必须配有散热口,安装散热抽风机,因为如果用电负荷增大时,配电房中的开关设备等有可能会发热,把热量抽出去,以保证用电安全。
配电房的安装配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