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资格审核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原件的不予受理,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亲友确认,确认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支一扶审核需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具体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附电子版)
三支一扶审核材料送到三支一扶办或各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送过去就行
所需材料:报道证原件(没有的用遗失证明)三支一扶政审表(需盖章)无犯罪记录证明,档案(异地的需开具调档函自提,档案在服务区的不需要)
政审表需要盖两个章: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县公安局也可以)和县卫健委的章。
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加盖章,需要服务地开具介绍信(委托调查函),而到卫健委盖章需要计生证明(计生证明需要村委和乡计生单位盖章)。